長沙自建房坍塌教訓慘痛,莫讓悲劇再次發生
長沙樓房坍塌的救援已經結束了,教訓異常慘痛,53 個活生生的生命,53個家庭。大部分是在校學生,他們的青春才剛剛開始,甚至由于疫情的原因還沒來得及好好感受真正的校園生活,以及未來豐富多彩的社會。
逝者安息,生者如斯。悲痛之余,需要反思,需要行動,對逝者最好的祭奠,是避免此類災難的再次出現!
通過梳理長沙樓房坍塌事件,以及近幾年的類似事故,通過對事件的思考和分析,或許可以得到更多的啟示。
1、一聲巨響,數十人被廢墟掩埋
2022 年 4 月 29 日,隨著一聲巨響以及漫天的塵土,長沙一居民自建樓發生坍塌,事發時樓內共有 63 人被困,經過為期 7 天救援,10 人得以生還,另外 53 人不幸遇難。
就在同一天,山西省襄汾縣人民法院對“8.29”山西聚仙飯店店坍塌事故涉及刑事犯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判處聚仙酒家投資人、經營者祁某華有期徒刑七年。
時間拉回到 2020 年 8 月 29 日,山西臨汾市李大爺喜迎 80 大壽,家人決定為李大爺辦一場壽宴,地點選在當地小有名氣的聚仙飯店。壽宴還未開始,忽聽一聲巨響,飯店預制板斷裂,房屋瞬間坍塌。經過近 6 個小時緊急救援,有 29 名村民遇難,28 名受傷。
近幾年發生的類似事故遠不止這一兩起,2020 年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造成 29 人遇難,紀檢監察機關對 49 名公職人員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 7 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41 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1 人受到誡勉;2021 年 7 月 12 日,蘇州四季開源酒店坍塌事故,造成 17 人死亡、5 人受傷;2019 年 5 月 20 日,百色一酒吧發生坍塌事故,造成 6 死 87 傷。
2、快速處置,全力搜救,推動全國大排查
事件發生后,共有9人因安全責任被刑拘,包括房主、房屋設計施工人員以及房屋安全檢測相關人員。據多家新聞媒體報道,事故很可能是因為建筑地基無法承受后續加蓋造成的,7、8 層是違章私建, 4、5、6 層房屋剛在4 月份做過房屋檢測,檢驗機構存在嚴重的弄虛作假。若報道屬實,房主及利益相關部門必然會受到法律嚴懲,利欲熏心、目無法紀、心存僥幸、弄虛作假,才最終釀成最終災難。
同類型事故中,當地職能管理部門及相關領導,也必然會受到黨紀國法的懲戒。其中,是否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等待司法機關的調查處理結果。
長沙事件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和李克強分別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盡全力搜救和救治傷員,妥善處理家屬安撫等善后工作,徹查事故發生原因,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國務委員王勇和應急管理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5 月 6 日,國務院已經成立調查組,對這起自建房倒塌事故進行調查,根據“四個不放過”的原則,把事實、問題、職責弄清楚,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給遇難者家屬和全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5 月 7 日,國務院召開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自建房屋專項整治活動,建立專項整治領導機制,嚴格落實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屬地責任。
3、痛定思痛,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近幾年國內發生的類似事故,有許多相似之處,也可以發現許多導致事故的共性因素。總結來說,既有建筑安全等級不高、房屋老化等歷史遺留因素,同時也有違法亂建、違法改造等人為因素,同時還有檢測、管理監管不到位等因素。
第一,自建房本身的安全等級不高
在我國農村以及城中村,歷史遺留存在大量自建房。此類自建房多是傳統的排棟式布局,缺乏整體科學的布局規劃,許多自建樓是共用墻或者間隔距離很近,周邊建筑相互產生很大的不安全因素。2010 年之前的自建房,建筑施工隊伍多沒有資質、沒有專業安全知識,使用的多是三無建筑材料,最后對于房屋的安全性也沒有經過嚴謹的驗收流程。歷史原因、經濟因素甚至摻雜著人為原因,導致了部分自建房從建成之日就存在著安全隱患。
第二,房屋老化日益凸顯
我國城鎮化的進程主要是從改革開放后啟動的,很多高層建筑以及留存至今仍在居住的高層自建房,多是 80 年代后建設的。從房屋的使用周期來看,部分自建房的使用時間已經達到 40 年以上。從國內標準房屋生命周期看,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壽命周期不低于 70 年,磚混結構的壽命周期不低于50 年,仍處于相對合理的使用年限,但是,要考慮到我國自建房本身的安全等級及后期加蓋等因素,實際上這些自建房存在著明顯的老化問題和不安全因素。
第三,違法亂建、違法改造時有發生
城鎮化和商業化的進程,推動了城市地產房價快速增長,特別是 2000 年以后在商業和住宅價格的帶動下,眾多自建房主在房屋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改造、擴建。原本 3 層的房屋,被加蓋到 5 層、7 層,對地基承重造成了巨大負擔,最后就是小馬拉大車;加蓋之后的房屋,特別是城中村自建房,多用于對外出租或經營,又會對房屋進行改造或者翻新。鋼筋混凝土結構相對還好,如果是磚混結構,改建后的房屋風險陡增。
第四,專業檢測、管理監管不到位
職責履行不到位、執法不嚴,規劃、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驗收整個過程中,可能出現審查不嚴、弄虛作假等情況,包括行政審批主管部門的包庇、失職瀆職。
以長沙事件為例,新聞報道中提到最多的是 4 月份房屋檢測報告的弄虛作假,如果專業檢測機構和主管部門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定能降低此類事故發生的概率,或許長沙此次慘痛的事故就可以避免。
實際上法律體系也需要進一步的完善,我國已經出臺的法律法規,往往重建設輕管理,并且缺乏自建房的針對性法律。但是法律的完善是一項系統、長期的工作,當務之急,是如何通過現有舉措降低風險,保障安全。
4、對于自建房安全,政府層面該如何破局
如何在現有法律法規的要求下,以及各級黨委政府的指示指導下,夯實責任,落實行動,避免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從核心和關鍵策略來看,就要依靠完善治理模式、加強執法監管以及創新機制、工具等舉措,以及這三者的相互補充和優化結合。
通過多維度綜合治理完善治理模式
多維度綜合治理,加強源頭管理,從自建房建設審批、建筑材料監管、建設資質審核、房屋改造擴建審批、房屋驗收管理、房屋經營審批等環節,層層落實,明確責任;
各地對于自建房、危舊房進行過摸底排查,按照建筑因素、居住情況、是否經營等因素,進行房屋安全等級的評定,組織專業力量檢測、鑒定、驗收;
建立《房屋安全隱患排查臺賬》進行房屋信息記錄,實現分類管理,按照劃分等級,實行相應的警示、整改、拆除等措施。
在各級領導的專項領導下加大執法檢查和監督
加強執法檢查和監督,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惡意對抗、阻礙執法的,進行嚴查;對于出現異常的,進行復查和倒查。
相信在最近一系列安全事故發生之后,各地對相關責任人的嚴肅依法依紀處理,一定會有威懾和警示作用,進一步減少違法違紀情況的發生。
借助科技手段構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現在的房屋建筑的節點式檢測管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屋建筑風險,但同時也缺乏一種長效管理機制。特別是對于潛在風險較高的自建房或已經被認定的危房,更應該加強對房屋安全的長期監測管理,通過運用自動化監測、監控技術和手段,實現風險房屋“監測-識別-預警-確認-檢測-整治”的閉合鏈條管理,構建房屋安全動態長期監測、實時分級預警機制,實現既有建筑安全狀態的預警管理與高效管控。
如何借科技手段構建自建房安全監測長效機制
隨著信息技術和物聯感知技術的不斷發展,房屋安全監測的信息化智能設備以及系統已經不斷完善和成熟。
市場上對房屋監測的傳統方法是通過在房屋結構上布置各類型傳感器,包含傾角計、水準儀等設備,同時還要在現場布置數據采集設備,進行各類數據的分別采集。這類方案安裝比較麻煩、成本也比較高,主要針對重點危房的監測。
北斗戶外異動風險監測系統是一套技術領先的低成本、高性價比物聯網異動感知網絡系統,通過對航天姿態感知及物聯網技術轉化整合,可有效檢測包含瞬時傾斜、旋轉、跌落、搖擺、滑動等異常動作,同時系統具備長期傾斜和旋轉預警監測能力,可廣泛應用于樓宇、邊坡、塔桿等戶外建筑、設施的安全監測。
- 北斗異動通主要用于邊坡、塔桿、標牌、建筑物綜合監測的通用設備和信息系統,相比于傳統的分散類監測設備,異動通在滿足監測精度的基礎上,大幅降低項目成本和施工難度。
- 北斗異動通系統推出后,在房屋建筑、道路橋梁、邊坡、戶外塔桿監測方面,通過網格化覆蓋,為安全管理和城市運營提供了精準有效的大數據支持,受到了行業廣泛認可,在政府部門和相關行業引起巨大反響。